【48812】新的强制性国家规范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10月施行
时间: 2024-08-05 07:58:54 | 作者: 水系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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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(记者朱立毅)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得悉,新的强制性国家规范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(GB8537-2008)从10月起施行。新国标增加了溴酸盐的定量目标,规则这种或许致癌的物质在每升矿泉水中不允许超出0.01毫克。
这份新国标是2008年12月29日发布的,10月1日开端施行后将替代1996年施行的旧版国家规范。新国标增加了溴酸盐以及锑、锰、镍等3种金属物质的定量目标。
据新国标的首要起草人介绍,一般的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,但遍及含有溴化物。当运用臭氧对水消毒时,溴化物与臭氧反响生成溴酸盐。世界癌症研究中心以为,溴酸钾对试验动物有致癌效果,因为对人的致癌效果还不能必定,因而溴酸盐被列为有或许致癌的物质。
世界卫生安排在《饮用水水质原则》规则溴酸盐的暂行原则值为0.01mg/L,我国现行的《日子饮用水卫生规范》也规则限值为0.01mg/L,与世卫安排的规范共同。
因为前期我国很少运用臭氧对水做消毒,因而我国旧版国家规范并未规则溴酸盐定量。但近年来,矿泉水企业遍及选用臭氧灭菌工艺,致使矿泉水含溴酸盐问题呈现。2008年,国家发布的新国标《饮用天然矿泉水》增加了溴酸盐的定量目标:0.01mg/L。
除溴酸盐定量目标外,新国标还规则,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;对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应标明水源点称号;当氟含量大于1.0mg/L时,应标示“含氟”字样;除非经国家相关部分批阅认可,不然标签上不得宣称有医疗效果。